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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临海市发展计划局是负责研究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主管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工业园区、利用外资、价格管理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和参与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规划加油站(点)布局,加油站(点)定点、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管理;煤炭经营资格审查、证书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参与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全市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市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审批项目;负责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负责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
(六)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七)研究制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参与确定市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投资导向,对信息网络(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建设实行宏观管理,负责信息产业基本建设、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综合平衡;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
(八)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争取并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十一)贯彻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台州市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制订全市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组织实施省制定的价格管理目录;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召集价格听证会;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全市性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经营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以及无形资产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四)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十五)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性的价格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社会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制度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负责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及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析;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十七)负责指导价格事务机构开展价格评估、价格鉴证、认证、咨询、仲裁,以及拍卖公物的底价认证和财物拍卖等价格事务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临海市发展计划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核稿;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市性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督查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办公自动化、文秘、督查、保密、档案、信访、宣传、财务、后勤事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教育以及议案、提案处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费调节等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平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第三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或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资体制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和储备;研究提出全市成品油(含燃料油)、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的计划管理,制定加油站(点)总体规划,加油站(点)定点、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管理;煤炭经营资格审查、证书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参与指导全市各专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研究制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目标、步骤;参与研究制订内外贸及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订第三产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动态,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各项社会发展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向省争取的社会发展项目;负责评价全市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负责社会发展事业建设项目和第三产业项目的立项初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招生计划和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参与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订、改革和管理。
(三) 基本建设综合科 (投资科、外资科)
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市重点工程的实施管理,研究草拟有关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审定颁发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格、收费标准和建设指标参数;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运筹与衔接,提出筹措资金的政策;参与编制国土整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参与编制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和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我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报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审查确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评价论证、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及重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市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市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研究起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投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负责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提出或审核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计划管理和监督管理;负责能源(水、电等)、交通等基础产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参与研究、审定交通战略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参与对能源、交通方面的价格和专项建设基金政策研究;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市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信息产业科、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提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产业总量平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政策,制订相关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管工作;负责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负责全市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和建设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有关农业方面的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与上报;安排农林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组织制订全市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规划的实施工作;指导信息产业投资导向,对信息网络(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专用网)建设实行宏观管理,负责信息产业基本建设、技术引
进、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综合平衡;承担市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负责制订全市信息化规划,组织协调市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协调信息网络运作管理,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标准建设,依法管理互联网应用,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指导信息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组织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负责系统集成商资质认证工作,并实施监管;负责ISP/ICP企业及网站的资质管理;负责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科技三项费用的计划管理和合理配置;组织对提高国民经济素质起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工程;安排高技术产业的建设项目。
(五)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制订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市物价工作的年度计划;测算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制订价格调控措施;指导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市价格形势,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价格政策协调工作;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组织草拟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商品价格管理,制订和调整审批权限内的商品价格,以及随价格收取的费用标准;实施商品价格监审制度;指导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协调有关商品生产流通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协调商品价格争议。
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上级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并组织实施收费执行情况的验审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按分工权限,规定重要经营、服务行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查、分析经营服务成本;负责房地产价格的管理以及经济适用房价格的审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价格的争议。保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民经济综合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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