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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临海市贸易与粮食局是综合管理全市商贸与粮食(含食油,下同)流通业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它是根据台市委发 [2001]76号文件《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市机构改革的通知》组建的,由原商业局、粮食局和物资局合并而成。
  局办公地点设在处于浙江省临海市市区赤城路与巾山西路交叉口的“临海粮食大楼”。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的有关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行业经济信息。
  二、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编制全市城镇流通设施、粮食市场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全市商业网点、粮油网点、商品市场和粮食市场建设;负责管理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制订市场交易规划,保持公平有序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实施对重要商品的宏观调控。建立国家规定的粮、油、肉、菜、糖等重要商品的储备监管制度;筹措、管理并适时运用生猪、蔬菜市场风险基金;组织重要商品的紧急调度,搞好市场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
  四、组织落实粮食工作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体系、粮食安全预警体系和粮油储备体系,组织实施市级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在我市的中央、省和市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和协调全市粮油仓储建设;组织协调市内粮食收购和市外采购;指导和帮助库区、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的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落实和使用,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直拨的粮食补贴资金的拨付、核算工作。
  五、组织实施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建立生猪、蔬菜等常年生产基地;实施“放心工程”建设,做好“菜篮子”骨干商品的质量监管。
  六、依法开展商品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拍卖业、生猪屠宰业、化学危险品经营安全、常年蔬菜基地保护、粮食市场和储备粮油的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能。
  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的规定,行使行政核准、审核职能。核准注册定点生猪屠宰厂(场),核准发放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审核生猪屠宰厂(场)的定点,审核征用蔬菜基地、旧货市场设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拍卖业准入、典当业准入、地方批发市场准入、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准产资格,审核粮食仓库报废等事项。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旧机动车的流通管理和交易市场审批,负责民爆器材专营管理。审核煤炭、石油成品油(含燃料油)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设立,并实施资质管理。负责煤炭、石油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和废旧回收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及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本行业统计、财务报表汇编,并指导协调行业扭亏增盈工作;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实施流通环节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标准;受委托负责国有和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和监管;参与全社会商贸重大活动的协调、指导。
  八、推进贸易与粮食行业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实施技术改造;研究贸易与粮食系统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管。
  九、培训、引进贸易与粮食行业的管理人才;开展本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临海市贸易与粮食局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
   贸易市场科
   粮食管理科
   行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6-5112476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赤城路 邮编:317000